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还有机会离婚吗?
小王(女)和小赵起诉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二人相互无法忍受,便分居生活。分居一段时间后,二人还可以起诉离婚吗?
《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 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故二人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且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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