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4-01-25 浏览量:220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由此可见,首先需要掌握祖父和父亲的死亡时间,如果能够分清他们过世的先后顺序,则依照如下方式发生继承:
(1)祖父先于父亲过世。此时,父亲先从祖父处继承遗产;父亲过世后,父亲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父亲的遗产包括从祖父那里继承的遗产
(2)父亲先于祖父过世。父亲先去世,父亲的遗产由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祖父可继承其中的一部分。祖父去世后,其留下的遗产以及从父亲处继承的遗产,由祖父的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由于父亲先去世,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父的遗产
(3)如果父亲与祖父的死亡顺序无法确定,推定祖父先于父亲死亡。父亲先从父处继承遭产,父亲过世后,父亲的配偶、父母及子女均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及父从祖父处继承的遗产。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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