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3-12-05 浏览量:60
民事诉讼中,如何理解公民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民事诉讼中,一股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院管猪。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酒常为公民身份证上登记的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对于公民而言,随着人口流动加剧,不少人开户籍地到其他地方生活。对于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是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被告什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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