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3-10-27 浏览量:53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做了哪些特别规定?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38 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并且,该法明确规定:
(1)禁止溺、弃、残害女婴;
(2)禁止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3)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
(4)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