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握法网 时间:2023-10-16 浏览量:89
孩子的户口在对方家,对我争取抚养权会不会有影响?
子女的户口与抚养权并无必然联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会判给女方,除非有特别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对于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首先要看夫妻双方是否分居,如果分居,子女一般会被判给跟随子女生活的一方;如果没有分居,法院会综合考量夫妻各自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以及二人的生育能力或者再婚是否有困难等情况来判决;如果双方的各方面条件基本相同,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北京地区的法院除了参考以上因素,也会参考六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意见。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会参考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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