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AI 微信小程序 握法网小程序二维码微信扫码 · 打开小程序 公众号 握法网公众号二维码微信扫码 · 关注公众号 标签 网站导航
7×24 律师服务热线
0592-5599320 (工作日 9:00-18:00)
快速导航
不知道怎么问?

把模糊的情况说给「喔AI」听,它帮你整理成律师看得懂的问题

试试喔AI
首页 > 律师博文 > 合资能否转外商独资?

合资能否转外商独资?

时间:2022-04-11 浏览量:453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合资转外商独资外商投资的合资、合作企业转为外商独资企业,在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前提下,经企业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作出决议后,按有关规定报原外资审批机关批准。

    网友:合资能否转外商独资?

    律师:企业的种类很多,但是一个企业的组成有的时候也会随着发展而发生变化,合资转外商独资也是存在的,为了就是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合资可能是国内的企业参与的,但是外商独资企业就意味着完全由外商参与的,这两种企业存在很大的差别,两种类型的转化也是有严格规定。但是具体的该怎么转变,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合资转外商独资是否可以

    外商投资的合资、合作企业转为外商独资企业,在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前提下,经企业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作出决议后,按有关规定报原外资审批机关批准。

    二、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需要哪些手续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验资报告(复印件);

    (4)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5)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

    (6)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股东名录、董事会名录、股东或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7)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

    (8)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10)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2)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税收优惠的区别

    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在税法中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方面没有区别。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个人所得税问题上适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暂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外商独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

    增值税方面,有采购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国税发[1999]171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核定退税的投资总额内,采购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以及《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投资项目的国产设备,凡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可按规定享受定期减免优惠、地区税率优惠、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追加投资优惠、再投资退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

    定期减免优惠,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地区税率优惠,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二十四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财税字[2000]49号文规定:“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对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乙类的投资项目,除国发〔1997〕37号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追加投资优惠,财税[2002]56号文规定:“从事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投资者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可单独计算并享受税法第八条第一、二款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一)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6000万美元的;(二)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且达到或超过企业原注册资本50%的。”

    再投资退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百分之四十税款,国务院另有优惠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办理;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国税发[1999]173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是一件大事,涉及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涉及到企业的未来的发展方向,也觉得了企业的性质的转变,合资的股东可以为国内的股东,但是外商独资的股东一定的外国的股东,对于这类外商独资企业的监管力度也要随之加强,从合资转变到外商独资需要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转变的顺利。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 免责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网络相关图片、资料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若侵权或者不符请通过发送文章链接至邮箱(lzy#ee0592.com #替换成@),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 看完还有疑问?

    你的情况可能和文章不完全一样

    文章讲的是通用规则,但实际案件里,时间节点、证据情况、当地裁判尺度都会影响结果。把具体情况说清楚,让执业律师给你一个有依据的判断——提问免费。

    免费提交我的问题 平均 8 分钟收到第一位律师回复

    登录握法网

    登录后立即提问并匹配律师,已填内容与提问记录不会丢失

    ×
    未注册的手机号验证通过后将自动注册为会员
    点击换一个
    ▣

    微信扫码登录(即将上线)

    您可先使用「验证码登录」
    输入手机号即可秒登,无需注册

    ✎免费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