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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五保户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3-05-15 浏览量:11365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专业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五保户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五保户主要存在于广大农村地区,是对农村老人与小孩的一种保障制度。这本来是一种好事,但现实中因为五保户财产继承而发生的纠纷却越来越多。对于五保户的继承问题,我国法律方面是做何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2、法释[2000]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20000630

    【实施日期】20000803

    (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8月3日起施行。

    法释〔20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国务院1994年1月23日《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发布后,一些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我院1985年9月11日发布的法(民)发〔1985〕22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的规定与该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经研究,答复如下:

    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此复

    附:第十八条 五保对象的个人财产,其本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得自行处分;其需要代管的财产,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

    第十九条 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有五保供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关于五保户遗产继承的内容,不仅是继承法中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就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了批复,这样更有利于五保户遗产继承纠纷的解决。如果你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来电向我们握法网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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