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AI 微信小程序 握法网小程序二维码微信扫码 · 打开小程序 公众号 握法网公众号二维码微信扫码 · 关注公众号 标签 网站导航
7×24 律师服务热线
0592-5599320 (工作日 9:00-18:00)
快速导航
不知道怎么问?

把模糊的情况说给「喔AI」听,它帮你整理成律师看得懂的问题

试试喔AI
首页 > 律师博文 > 妻子卖房救重病女儿,丈夫回家后起诉

妻子卖房救重病女儿,丈夫回家后起诉

时间:2023-05-08 浏览量:6094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妻子卖房救重病女儿,丈夫回家后起诉

           女儿生病急需巨额医疗费,丈夫又离家出走,李女士就将夫妻共有的房子卖掉。丈夫赵先生得知消息后将买房人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讨回房产。7月14日记者从房山法院河北法庭获悉,法院判决妻子卖房行为有效,驳回了丈夫的诉讼请求,接下来和握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7月14日记者从房山法院河北法庭获悉,法院判决妻子卖房行为有效,驳回了丈夫的诉讼请求。

      赵先生和李女士在1999年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屋产权登记人为赵先生。

      2005年,双方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赵先生赌气离家出走。

      2007年10月,李女士因为女儿生病,需要巨额的治疗费用,便以10.6万元的价格将住房卖给了张某。

      去年12月,离家出走3年多的赵先生突然回家,发现妻子和孩子搬了家,房屋也已经易主。

      他认为,妻子无权卖掉两人共有的房子,于是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撤销李女士和张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协议。

      法庭上买房者张某认为,李女士以赵先生的名义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对赵先生已经构成了表见代理,自己已经搬进去住了一年多,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因此不同意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最终判决认定,李女士卖房的行为对赵先生已构成了表见代理,且张某购买房屋属于善意取得,因此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驳回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 免责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网络相关图片、资料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若侵权或者不符请通过发送文章链接至邮箱(lzy#ee0592.com #替换成@),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 看完还有疑问?

    你的情况可能和文章不完全一样

    文章讲的是通用规则,但实际案件里,时间节点、证据情况、当地裁判尺度都会影响结果。把具体情况说清楚,让执业律师给你一个有依据的判断——提问免费。

    免费提交我的问题 平均 8 分钟收到第一位律师回复

    登录握法网

    登录后立即提问并匹配律师,已填内容与提问记录不会丢失

    ×
    未注册的手机号验证通过后将自动注册为会员
    点击换一个
    ▣

    微信扫码登录(即将上线)

    您可先使用「验证码登录」
    输入手机号即可秒登,无需注册

    ✎免费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