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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需要从什么方面去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呢?

时间:2022-10-08 浏览量:8219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担保合同需要从什么方面去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呢?担保合同的存在是什么呢,接下来和握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网友:担保合同需要从什么方面去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呢?

           律师:担保合同需要从什么方面去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呢?担保合同的存在是什么呢,接下来和握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担保合同】对无效担保合同的确认

      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的存在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其存在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保证主合同的债务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是保证主合同的债权人的利益不致遭受损失。如果主合同被确认无效,那么主合同各方当事人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无效的,对担保合同来说,既然主合同中的权利人的权利不合法,那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与主合同权利人之间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无效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主合同可能是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如果主合同是部分无效,那么有效部分仍然存在,担保合同仍对有效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2、审查担保人的主体资格

      担保是一种民事行为,担保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对保证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作了特殊规定。下列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否则保证合同无效: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经法人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

      【担保合同】对无效担保合同的确认

      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的存在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其存在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保证主合同的债务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是保证主合同的债权人的利益不致遭受损失。如果主合同被确认无效,那么主合同各方当事人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无效的,对担保合同来说,既然主合同中的权利人的权利不合法,那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与主合同权利人之间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无效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主合同可能是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如果主合同是部分无效,那么有效部分仍然存在,担保合同仍对有效部分承担担保责任。

      2、审查担保人的主体资格

      担保是一种民事行为,担保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对保证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作了特殊规定。下列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否则保证合同无效: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经法人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

      3、审查担保人的意思表示

      合同为当事人之合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合同的构成要件。合同欲生效并取得受法律保证的结果,必须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这一构成要件,保证合同也不例外。保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保证人和债权人,因此,在保证合同中,应指保证人与债权人之意思表示真实。同时由于保证合同单务无偿的性质,强调保证人意思表示真实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保证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将是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重要理由。

      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除留置是法定担保外,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四种担保均须依当事人的合意设立。如果在设立担保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则该担保无效。《担保法》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㈡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4、审查担保财产的合法性

      作为担保财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担保人对财产具有处分权;二是法律允许该财产作为担保物。担保人以自己不具备处分权或法律禁止作为担保物的财产提供担保的,该担保无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作为担保财产:⑴土地使用权;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⑹依法不得作为担保物的其他财产。

      5、审查担保合同法定形式要件。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提供抵押担保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⑴以无地上定作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登记;⑵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登记;⑶以林木登记的,应当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登记;⑷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在该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登记;⑸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在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合同是确认双方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无效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以上就是握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困惑的话,欢迎致电咨询握法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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