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能否不向人民法院提供被保全财产信息?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会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措施。针对财产线索,在人民法院保全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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