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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个淘宝店,经营得挺好,离婚时我能分割吗?

时间:2024-01-10 浏览量:32230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对方有个淘宝店,经营得挺好,离婚时我能分割吗?

        网上店铺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其价值表现为多项财产权益的集合,例如其字号、评级、网页以及与第三方平台签订协议约定的相关权益等均具有经济价值。实践中,它的财产性质应当归类为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从实践情况来看,大部分淘宝店铺均没有成立实体公司,为法院在处理淘宝店铺的相关权益带来了一定的障碍。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的诉求分为两种:一种是要求取得店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另一种是要求对方支付折价款。无论哪一种诉求,由于网上店铺的特殊性,在实际分割的时候都比传统的财产分割要难得多。

    如果主张取得淘宝店铺的经营权,可以从由谁注册店铺,谁负责货物买卖、存储、经营管理等证据来证明网上店铺的实际经营情况。取得店铺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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