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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我父母的名义参加父亲单位的房改,钱是我们出的,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时间:2024-01-04 浏览量:14464 律师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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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以我父母的名义参加父亲单位的房改,钱是我们出的,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房屋产权的归属不仅仅与出资有关,还与购买资格、权属登记等有密切关系,出资购房,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就归出资人所有。一般情况下,房屋登记在谁名下首先推定房屋归谁所有。父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参加房改的房屋,即使购房的钱是了女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父母。对于子女夫妻因父母购房讲行的出资,可以向父母主张债权,要求父母偿还。

    法条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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