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招聘时明确注明“只招男生”或“男士优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太仓律师
小丽(女)去城里务工,她想在公司找一个文职工作。但她在招聘网站上投简历时发现,很多公司在招聘时会注明“只招男生或“男士优先”。她感觉心里很不舒服,但这种现象生活中又很普遍,这种现象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在就业市场,“只招男生”或“男士优先”的招聘要求屡见不鲜,但普遍存在不能代表其具有合理合法性。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的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因此,除了不适合妇女的岗位外,注明“只招男生”或“男士优先”的招聘均属于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不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可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讲的是通用规则,但实际案件里,时间节点、证据情况、当地裁判尺度都会影响结果。把具体情况说清楚,让执业律师给你一个有依据的判断——提问免费。




你的问题和文章不一样?
文章给的是通用规则,律师能给的是针对你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