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请问什么是第三人代为履行?
律师: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的法律特征,即:
1、第三人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义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义务的协议;
2、第三人是合同的履行主体,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3、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由债务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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