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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时间:2021-08-20 浏览量:983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是6月30号,最早是从3月1号开始的,因个人原因要在3月1日之前离开我国境内的,也可以在网上税务局提前办理汇算清缴,个人实在不会在网上操作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和涉税服务机构代办。

    网友:请问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律师: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是6月30日。纳税人办理上年度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有哪些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费用有哪些?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上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上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上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其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连几分钟都不到就能完成,如果纳税人自己操作的话,个人所得税多交的税款也是直接退到当事人提交的账户中的,比较便捷的是,在网上税务局自己还能查询退税审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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