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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

时间:2022-12-31 浏览量:2180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房子的居住权跟产权当然是分开的,比如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有居住权,但没有房子的产权,但是产权人并不绝对拥有房子的居住权,如果已经把房子租给了别人,合同中的承租人才有居住权。居住权实际上都不能进行继承或抵押的。

    一、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

    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

    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

    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三、关于居住权有哪些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实际上法律层面上居住权跟产权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只不过司法实践中有些人可能签的房屋租赁合同时间比较长,长期居住着这套房子就默认为这套房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这种想法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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