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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就能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4-10-28 浏览量:3377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就是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之下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以及还有就是恶意和侮辱、或者是污损他人肖像;这种行为都算是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从而需要承担法律的后果。

    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就能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算侵犯别人肖像权?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

    上述行为都算是侵犯了肖像权利人的权利。

    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就能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综合上面所说的,肖像权的侵犯已经伤害到了他人的权益,但对于被侵权的人也一定要提供证明的材料才能确定有侵犯的事实,对于轻者会给赔礼道歉或者是恢复当事人的名誉,而对于比较严重者那么一般就要承担被侵权者所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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