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AI 微信小程序 握法网小程序二维码微信扫码 · 打开小程序 公众号 握法网公众号二维码微信扫码 · 关注公众号 标签 网站导航
7×24 律师服务热线
0592-5599320 (工作日 9:00-18:00)
快速导航
不知道怎么问?

把模糊的情况说给「喔AI」听,它帮你整理成律师看得懂的问题

试试喔AI
首页 > 律师博文 > 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2-07 浏览量:1397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解释规定是对于强制措施的种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点来说的话,包括有执行性的强制性的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的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包括有代履行等。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解释规定是对于强制措施的种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主要有:

    一是执行性强制措施

    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其实,行政强制执行与其说是一种行为,倒不如说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政主体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直接作用于相对人,以确保义务内容的实现。对这种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也有主体、方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行政强制执行是对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全过程的综合概括,其中起决定作用、居于中心地位的仍然是行政强制措施。由于采取这种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实现义务的内容,故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习惯于将其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它理应成为整个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形态或一个组成部分。将执行性行政强制措施排除在行政强制措施之外,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二是即时性强制措施

    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行政即时强制的决定与实施往往同时作出,二者之间一般没有时间间隔,也很难作先后之分。因此,在实务中观察,行政主体采取的是一个断然的行动,有关相对人感知的是限制或影响自身权益的手段或措施。这是人们一般对行政即时强制和行政即时强制措施不加区分的主要原因。此外,由于即时强制是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实施的,其过程相对短暂,其程序也比较简单、甚至没有强制性程序,故行政即时强制措施几乎可以等同于行政即时强制。但是在观念上,我们仍然可以将行政即时强制措施理解为行政即时强制过程中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简称行政即时强制措施。7>

    三是一般性强制措施

    这类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者为了预防、制止、控制违法、危害状态,或者为了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实需要,依职权对有关对象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限制的强制措施。与执行性强制措施不同,在采取这类强制措施之前,并没有为被强制的相对人设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采取这类强制措施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促使相对人履行义务,其具体目的因遇到的具体情况和行政机关追求目标的不同而不同,可能是为了查明情况,也可能是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违法行为、危害状态,还可能是为了保障和辅助后续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与即时强制措施也不同,在采取这类强制措施之前,不存在作为即时强制事实条件的“紧急事态”,一般也没有其他特别紧急的情况,它完全是在“不紧急”或正常情况下根据需要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归类是怎么样的?

    (一)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的情形。

    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方式在我国的立法中种类繁多,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二)对财物的各种处置。

    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处理。其具体表现为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对财物的使用,对财物的处分,对财物使用的某种限制等。

    (三)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迫切危害,非进入住宅等场所不能救护或不能制止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即时进入。但即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 免责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网络相关图片、资料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若侵权或者不符请通过发送文章链接至邮箱(lzy#ee0592.com #替换成@),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具体案件请咨询执业律师。
    💬 看完还有疑问?

    你的情况可能和文章不完全一样

    文章讲的是通用规则,但实际案件里,时间节点、证据情况、当地裁判尺度都会影响结果。把具体情况说清楚,让执业律师给你一个有依据的判断——提问免费。

    免费提交我的问题 平均 8 分钟收到第一位律师回复

    登录握法网

    登录后立即提问并匹配律师,已填内容与提问记录不会丢失

    ×
    未注册的手机号验证通过后将自动注册为会员
    点击换一个
    ▣

    微信扫码登录(即将上线)

    您可先使用「验证码登录」
    输入手机号即可秒登,无需注册

    ✎免费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