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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拥有?

时间:2022-12-29 浏览量:5453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小区内的广告收入归所有的业主所拥有。这里的广告费用它是属于公共的利益这个部分的,当然公共利益这个部分的话,它需要来进行确定,如果是所有的业主都能够享受到的公共设施的部分产生的收益,那么就共同所拥有。

    一、小区内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拥有?

    小区电梯里广告费归业主所拥有,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的分配。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根据《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利用住宅共用部分所得的收入,应纳入业主大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在每季度末予以结算(对结算时间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并于次月5日前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业主大会账户中“小区公共收益”科目,独立核算。“小区公共收益”科目细分为两种:

    1、业主大会收益户

    用于核算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如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广告费等。

    2、门牌幢收益户

    用于核算属于“部分业主所有”的收益,如电梯、楼道广告费等,可将收益分摊到门牌幢。

    二、小区的公共利益有哪些方面?

    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

    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

    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

    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

    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

    在当代社会,在小区公共利益这个方面的话,可能很多的业主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所以导致自己的权益就没有办法维护,有很多的小区内部电梯都是贴小广告,这种小广告所带来的收益行为被某些业主所独吞。这是不合理的,应该全体业主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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