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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时间:2024-12-11 浏览量:203 律师博文
本文目录
    如果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话,在温州现在采取的是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首先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相关费用。只需要进行正常的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即可。这是为了保障相关少数住宅使用权人到期的相关权利。

    一、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国土资源部收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温州当地群众期盼尽早解决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其办理住房交易、过户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为解决这些群众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其应有权益,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之后,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1、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2、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3、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国土资源部提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是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要求,主要考虑是便民、利民,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一些群众当前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题。

    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对带有普遍性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

    如果涉及到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话,只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续期即可,不需要再进行缴纳相关费用,这是温州市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如果还有后续的相关政策,相关部门会实时进行发布,然后再根据新的相关政策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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