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职务侵占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诉讼知识 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 职务犯罪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职务侵占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职务侵占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对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省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如何处理?
      • 请问共同贪污罪的判多少年?
      • 请问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是怎样区分的?
      • 请问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
      • 请问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请问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
      • 请问环境保护对象有哪些?
      • 请问环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 请问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请问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知识

        请问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1-08-04 14:43:44来源:沈阳职务侵占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zwqzls)

        网友:请问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1、启动程序:

        (1)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举行听证,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行政机关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被动举行听证,即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2、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案卷排他性,听证笔录成为作出决定的唯一依据)

        3、费用的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职务侵占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职务侵占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lsyzwqzls/index.php?id=29682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lsyzwqzls/index.php?id=29682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 请问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职务侵占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职务侵占律师|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