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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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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3 20:07:36来源:沈阳最好律师排名(https://www.00086.net/zlsyzhlspm)
一、假释的刑期是从监狱算起吗?
不是从监狱算起的,对于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二、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1、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才能适用假释;
3、实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假释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假释的法定程序如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印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表、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释意味着可以提前的出狱而在监外执行剩余的刑期,但对于假释的时间计算就要从判决之日起进行处理,只要守了这个考验期,那么将会恢复自由的身份,如果在此期间之内犯了新罪或者是有漏罪的话,那么就会及时的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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