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辩护常识 刑事辩护 刑事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负气出手伤同学厘清责任拆心墙太仓律师李玉龙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环卫工事故受伤,依法赔偿暖人心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

        发布时间:2024-02-23 11:55:42来源:沈阳刑事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xsbhls)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

          民事诉讼活动中,除人民法院调解外,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诉讼中的和解作为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法官参与下,以当事人通过互相让步达成合意,终结诉讼为目的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达成或者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可以撤诉,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履行和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lsyxsbhls/index.php?id=43691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lsyxsbhls/index.php?id=43691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