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无罪辩护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无罪辩护 自首知识 辩护知识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无罪辩护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无罪辩护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解释土地相争二十年 联动调解促和谐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员工意外被撞伤,依法合理结此案
      •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陈述和使用的语言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 开庭时,民事案件中的证人必须出庭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书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烟台刑事律师
      • 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包括哪些?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请问无罪辩护的概念和法律基础是什么?
      • 请问做无罪辩护需特别慎重的几种情形是?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请问做无罪辩护需特别慎重的几种情形是?

        发布时间:2021-07-27 09:56:02来源:沈阳无罪辩护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wzbhls)

        网友:请问做无罪辩护需特别慎重的几种情形是?

        律师:(一)死刑案件

        死刑案件指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由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人死不能复生,因此死刑案件的辩护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给被告人带来任何不利,否则就是灭顶之灾。但正因为死刑的严重性,律师也一定要善于发现案件中的问题,而所发现的问题是否足以支持律师做无罪辩护,这是考量律师胆识的地方。

        法律规定的“疑罪从无”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疑罪从轻”。我认为就通常而言,律师发现的问题或取得的证据并不足以完全推翻检察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时,根据我国的司法实情,还是以被告人认罪、律师做罪轻辩护为上。

        特别是被告人具备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时,不能因为法官认为被告人拒不悔罪而未得到从轻,丧失了挽回生命的机会。我认为,任何事物都没有人的生命更重要,律师首先、必须尽到的职责是如何为被告人带来生机,实现法律的相对公正,除非被告人自己选择“杀身成仁”。

        (二)有同案犯的案件

        共同犯罪中如果被认定为从犯,其所获得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应当比主犯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为主犯认罪,从犯不认罪,律师为从犯做无罪辩护,导致从犯比主犯宣告刑重的案例也是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律师的辩护效果有了直接的客观评价标准,轻者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满,重者会被被告人家属投诉,因此在有同案犯的情况下,律师一定要慎重考虑是否做无罪辩护。

        (三)可能构成其他罪名的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但可能构成另一罪名时,律师是否做无罪辩护,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因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可以陉行改判其他罪名,律师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提出构成他罪,有充当公诉人之嫌;如果仅就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做无罪辩护,可能对法院最终宣判的罪名的量刑不能发表任何意见。因此律师要综合全案的情况,积极和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将风险和后果告知被告人及其家属,在听取他们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做无罪辩护。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无罪辩护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lsywzbhls/index.php?id=29937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lsywzbhls/index.php?id=29937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律师进行无罪辩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 请问无罪辩护的概念和法律基础是什么?: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无罪辩护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无罪辩护律师|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