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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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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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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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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30 16:18:35来源: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https://www.00086.net/zlsyslsswsdh)

        网友: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

        (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盗窃案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犯罪中止的,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刑事处罚,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案件中当然也有犯罪中止,其他犯罪活动中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也是如此的,其实就算是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犯罪嫌疑人还是可以想办法补救的,尽早补救,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对自己量刑也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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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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