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辩护 无罪辩护 自首知识 刑事拘留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
      • 律师信息

      • 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迷信观念闹纠纷 志愿调解促和谐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
      • 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生效后、进人执行程序前,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村民委员会的干部私分集体财产,怎么办?烟台刑事律师
      • 强奸幼女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请问拘留所能打电话吗
      • 请问看守所是什么机关
      • 请问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 请问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有多长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无罪辩护

        犯罪中止还会有案底吗?

        发布时间:2021-08-30 16:36:38来源: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https://www.00086.net/zlsyslsswsdh)

        网友:犯罪中止还会有案底吗?

        律师:犯罪中止还可能会有案底,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这样就有案底,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也是有可能不判刑的。犯罪分子中止犯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被害人的同情或怜悯、内心的谴责、突然悔悟、对受刑事制裁的恐惧等等,无论何种动机,只要中止犯罪出于自己的意愿都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中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犯罪过程当中出于自己的意愿,没有把犯罪进行下去,并且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话,此时可以被定性为犯罪中止,并且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当然,从轻,减轻处罚的比照标准是既遂犯。

        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刑事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4、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由于犯罪中止的犯罪状态,并不只存在于犯罪预备这一阶段,故此任何的刑事犯罪主体,虽然由于害怕在自己档案上留下案底等,而中止犯罪行为的实施,但是由于中止并不能保证犯罪行为没有后续影响,故此在司法实践之中,并非所有的犯罪中止者都没有案底。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

        文章来源: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lsyslsswsdh/index.php?id=28837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lsyslsswsdh/index.php?id=28837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犯罪成立标准和既遂标准是什么
      •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