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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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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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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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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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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既遂犯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08-30 16:43:27来源: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https://www.00086.net/zlsyslsswsdh)

        网友:对于既遂犯是什么意思?

        律师:所谓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的某一罪(或说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既遂犯是指满足如下特征的犯罪: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犯罪既遂会存在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否得逞。

        犯罪未遂的成立应具备三个特征: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相区别的标志。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构成所规定的客观要件的行为。

        第二,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标志。所谓未得逞,是指行为没有齐备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没有完成犯罪,主要是指行为人追求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第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

        综合上面所说的,既遂犯就是属于已经达到了犯罪的最终的目的所存在的犯罪形态,对于此犯罪的情形在处罚的上面也会按照受害的情况来进行判决,但前提也要符合条件,从而要有犯罪的事实情况和证据,这样才能让犯罪人员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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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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