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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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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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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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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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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帮助未遂与未遂的帮助犯的刑事处罚是一样的吗?

        发布时间:2021-08-30 16:48:33来源: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https://www.00086.net/zlsyslsswsdh)

        网友:请问帮助未遂与未遂的帮助犯的刑事处罚是一样的吗?

        律师:帮助未遂与未遂的帮助犯的刑事处罚是不一样的,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从犯,如果犯罪未遂的,从犯可能会免于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什么是犯罪未遂中的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构成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定为犯罪中止,而不是未遂。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

        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

        ②犯罪分子自身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

        未遂的帮助犯是刑事案件的从犯,相比较于主犯,其会受到的刑事处罚较轻。对于未遂的犯罪行为实施者,若是其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也没有给特定的主体造成危害,此种情形法院在量刑一般会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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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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