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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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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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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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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轻处罚必须报最高院批准?

        发布时间:2022-04-12 10:13:16来源: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https://www.00086.net/zlsyslsswsdh)

        网友:减轻处罚必须报最高院批准?

        律师:减轻处罚不是必须报最高院批准,刑事案件审判管辖的法院应是独立的作出判决,作出减轻处罚的判决是不需要经省高院批准。

        1、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2、《刑法修正案(八)》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网友:从轻处罚规定是什么?

        律师:(一)概念

        1、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是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并具备法定量罚情节的行政相对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在执法实践中,对此法定量罚情节的理解、执行存在一些不同观点,如不加以统一和规范,将影响量罚的正确适用。

        (二)量罚情节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五种法定情节: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减刑在我们国家只要符合法律当中的条件就可以进行了。我们国家对于减刑在进行决定的时候,是由审理该案件的法院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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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沈阳市律师事务所电话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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