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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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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9 11:49:46来源:沈阳律师事务所咨询(https://www.00086.net/zlsylsswszx)
刑事案件级别管辖有哪些注意事项?级别管辖有一定的法律规定,一般是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因此,级别管辖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接下来握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注意事项,欢迎阅读。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移送管辖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
但是必须注意:
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
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可依法审理;
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
第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应全案上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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