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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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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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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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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公共安全存在原因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09 10:10:37来源:沈阳故意伤害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gyshls)

        网友:请问公共安全存在原因有哪些?

        律师:其一,体制转型期内产生的社会震荡。我国正处于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在此过程中,价值观的多元化,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控制的困难。

        其二,收入差距拉大产生的变态利益需求取向,使社会心理出现失衡,产生了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利益冲突的加剧必然使违法犯罪行为增多。

        其三,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产生的附带性社会治安问题。当前,除了农村民工潮之外,某些城市人口也加入了人口流动大军,给人口管理和治安带来巨大困难。在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不可避免出现某些社会犯罪现象。

        其四,政府职能转换期内产生的社会调控能力弱化。政府职能转换还没有完全到位,在某些方面造成社会调控能力弱化,从而影响社会治安的调控和整治。

        其五,国际犯罪活动对国内产生的冲击。

        公共安全事件分类有哪些?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

        事故灾难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分类详解: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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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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