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罪名分析 刑事犯罪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请问一下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定罪?
      • 请问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不能认定的情形有几种?
      • 请问故意破坏公共财物会怎么处罚呢?
      • 请问安全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一般办理监护公证多少钱?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罪

        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发布时间:2021-08-25 17:32:00来源:沈阳故意伤害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gyshls)

        网友: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

        1、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申请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若发现或被他人举报,经查实申请办理人有提供虚假证明、以假人冒名顶替申请登记等失信行为的,将作为失信信息或提示信息录入“公共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我市公共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虚假申请的打击力度。

        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的两种情况

        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也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因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的恶意行为,给利害关系人和信赖登记公信力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和第三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因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而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信赖登记公信力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关应当向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关赔偿后,可以向造成错误登记的工作人员追偿。

        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lsygyshls/index.php?id=29186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lsygyshls/index.php?id=29186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应范围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