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赵磊律师
    13940410206
    首页 律师介绍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罪名分析 刑事犯罪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 律师信息

      •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赵磊律师

        手机:13940410206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邮箱:xingrenlawfirm@126.com

        Q Q:

        地址:辽宁沈阳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赵磊,知名刑事法律专家,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主任,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 执业领域: 赵磊律师执业10年,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长期坚持以刑事辩护为主要的业务。2016年创立全国首家专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始终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具有深厚刑法理论功底。极强沟通能力、逻辑缜密是赵磊律师的独特办案风格,擅长以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刑事辩护业务,办理了大量有争议、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没有组织妇女卖淫,只是提供场所的,是否构成犯罪?
      •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 请问一下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定罪?
      • 请问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形有哪些?
      • 请问强奸罪不能认定的情形有几种?
      • 请问故意破坏公共财物会怎么处罚呢?
      • 请问安全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 请问一般办理监护公证多少钱?
      13940410206
    • 当前位置:首页 >> 故意伤害罪

        轮奸应该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1-08-26 14:18:55来源:沈阳故意伤害律师(https://www.00086.net/zlsygyshls)

        网友:轮奸应该如何处罚

        律师:轮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又称为集体强奸。轮奸是属于强奸罪的范畴,附属于强奸罪,作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予以规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奸淫幼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特征

        (一)性质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二)具备的特征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

        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等等。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如假冒为妇女治病而进行奸淫的;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奸淫的等等。

        轮奸的处罚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文章来源: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律师:赵磊【辽宁-沈阳】
        执业机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4041020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lsygyshls/index.php?id=29104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lsygyshls/index.php?id=291047&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有哪些呢?
      • 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沈阳故意伤害律师|赵磊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041020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