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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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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2 09:59:11来源:东海县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xsls)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举证期限如何确定?烟台刑事律师
追加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举证期限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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