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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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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30 11:34:14来源:东海县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xsls)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小桃(女)是初三学生(15 岁),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晕倒。同学们将她送到村里的卫生所。卫生所吴医生给小桃输液,吴医生看到小桃长得很漂亮,趁她熟睡,对她实施了性侵行为。吴医生的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吴医生对于小桃具有特殊职责,却利用治疗小桃的机会对其实施性侵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将被处以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扩、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戴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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