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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宝律师,男,1970年10月生,江苏恒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早期致力于机电设计研究,后改攻法律。性格率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爱好广泛,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善于组织、策划,对突发事件能快速做出判断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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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4 09:28:51来源:东海县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zjbdhxxsls)
网友:使用社保卡有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律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社保是我国的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险。而社保卡一般是作为医疗保险、养老金等使用的,但如果使用过程中涉及到下列几种行为,是可能违法的:
1、购买与疾病治疗无关产品
使用社保卡的医疗账户购买生活必需品、食品、电子产品等与疾病治疗不直接相关的物品。
2、以药换药(物)、超范围购药、转卖药品、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等套现、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3、挪用或借予他人社保卡
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冒用别人的医保卡,哪怕直系亲属的也不行。此外,把自己的社保卡借给别人也是违法的。
4、伪造、盗用他人社保卡
伪造、盗用他人社保卡,情节严重的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伪造病历、票据
持卡人伪造、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等票据,利用社保卡的医疗保险报销功能进行虚假报销,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是医疗保险诈骗。
6、超量囤积药品变卖
即是指虽然持卡人本人使用医保卡购买符合病情的药物,但药物数量严重超出病情所需,且存在转手倒卖给别人非法牟利,同样属于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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