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
    15997134166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黄石著名律师
      • 律师信息

      • 黄石著名律师
        朱红星律师

        手机:15997134166

        律所: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

        邮箱:1310132014@qq.com

        Q Q:1310132014

        地址:湖北黄石大贩路6号团城山大厦2栋10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朱红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黄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是黄石市优秀律师,朱红星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正直守信.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15997134166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请问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1-08-23 09:59:44来源:黄石著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zhxhsls)

        网友:请问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是我国完善公民人格权司法保护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按照其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它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对这些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应在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和其它诉讼请求一并提出,如果没有其他诉讼请求,也可以单独提起赔偿精神损害,否则就会丧失请求权。《解释》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黄石著名律师

        文章来源:黄石著名律师
        律师:朱红星【湖北-黄石】
        执业机构: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5997134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hxhsls/index.php?id=29224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hxhsls/index.php?id=29224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精神损害赔偿费用如何计算?
      • 健康权案件中误工费的确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黄石著名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9713416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