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
    15997134166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黄石著名律师
      • 律师信息

      • 黄石著名律师
        朱红星律师

        手机:15997134166

        律所: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

        邮箱:1310132014@qq.com

        Q Q:1310132014

        地址:湖北黄石大贩路6号团城山大厦2栋10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朱红星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黄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是黄石市优秀律师,朱红星律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人正直守信.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15997134166
    •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建筑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

        发布时间:2021-08-26 15:11:04来源:黄石著名律师(https://www.00086.net/zhxhsls)

        网友: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怎样计算

        律师:

        1、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2、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拖欠工程款的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被告一: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被告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现任职位,现居住地等。

        案由:恶意拖欠工程款,故意伤害。

        事实与经过:工程起始和结束时间,工程款产生的缘由,故意伤害的事实等等。

        请求事项: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请求如下:

        1、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XXX。

        2、对被告予以民事处罚。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黄石著名律师

        文章来源:黄石著名律师
        律师:朱红星【湖北-黄石】
        执业机构:湖北善远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5997134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zhxhsls/index.php?id=29098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zhxhsls/index.php?id=29098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工程设计费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材料商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黄石著名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黄石著名律师,朱红星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97134166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