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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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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13:39:46来源:黔西南资深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zsxsls)
网友:请问校园暴力怎么判刑?
律师:故意损害他人的行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取决于损害的程度。构成轻伤的,不构成犯罪;被害人受轻伤的,检察院可以提起诉讼,追捕犯罪嫌疑人;对负伤严重以上需要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能被怀疑是故意伤害,可能被判处死刑。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规定,年满16岁的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将故意杀人、伤害,造成严重伤害或者强奸、抢劫、贩毒、纵火、爆炸、投毒。14岁以上不满18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八岁以下的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这里的死刑包括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或者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危险物品罪的。14岁以上不满18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未责令其接受刑事处罚的;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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