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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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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14:14:52来源:黔西南资深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zsxsls)
网友:请问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是怎样的?
律师:根据法条规定可以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成三类:1.无刑事责任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八类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对其他的犯罪则不承担刑事责任。3.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六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是犯罪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1.故意杀人。主观上需要故意,过失致人死亡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主观上要求故意,结果上要求重伤或死亡,因此主观上是故意或结果是轻伤均不承担刑事责任。
3.强奸。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司法解释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罪。
4.抢劫。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5.贩卖毒品。相对责任年龄只对贩卖毒品才承担刑事责任。对制作毒品,运输毒品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6.放火。主观上要求是故意,过失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7.爆炸。要求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
8.投放危险物质。要求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
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予处罚的如何处理。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虽然不予刑事处罚,但是要监护人严加看管,如果情况比较严重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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