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抵押担保 人身损害 人力非诉 婚姻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人民法院接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作出裁定、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 抵押给他人的房屋,还可以转让吗?
    • 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烟台刑事律师
    • 担保物损毁的,担保物权人如何救济?太仓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因伤残而受损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1-08-23 10:04:39来源: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zqzwxqjzls)

      网友:因伤残而受损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1、残疾赔偿金(A、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B、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C、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高于受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A、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B、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被扶养人生活费(A、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B、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C、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依前款规定办)

      3、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A、按法院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计算。B、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高于受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可参照一般伤害赔偿标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zqxnzqzwxqjzls/index.php?id=29223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zqxnzqzwxqjzls/index.php?id=292238&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是多久?: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