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杨智律师
    13908593188
    首页 律师介绍 抵押担保 人身损害 人力非诉 婚姻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人民法院接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内作出裁定、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 抵押给他人的房屋,还可以转让吗?
    • 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如何处理?烟台刑事律师
    • 担保物损毁的,担保物权人如何救济?太仓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13908593188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打架致人轻伤赔偿后结案后人死亡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5-02-28 10:28:55来源: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zqzwxqjzls)

      一、打架致人轻伤赔偿后结案后人死亡怎么处理?

      打架致人轻伤赔偿后结案的,说明已经进行了处理,后期人员死亡的,应当查询原因,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故意将他人伤害至轻伤程度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打架造成轻伤以上的判罚情况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人轻伤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就是伤害达到了轻伤以上的层度,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需要提交司法鉴定部门的相关材料和证据,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判决和处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9085931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yzqxnzqzwxqjzls/index.php?id=27451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yzqxnzqzwxqjzls/index.php?id=27451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交通事故颈椎手术费由谁承担?
    • 取证手机扣押时间是多久?: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黔西南州强制猥亵、强奸罪律师|杨智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859318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