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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黔西南州介绍、组织、容留卖淫罪律师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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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校园暴力侵权责任承担问题怎么解决?

      发布时间:2021-07-28 10:36:12来源:黔西南州介绍、组织、容留卖淫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zjszzrlmyzls)

      网友:请问校园暴力侵权责任承担问题怎么解决?

      律师:学校作为教育管理机构,对在其学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对在校期间的学生应严加管理,以防止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日常教学活动中疏于管理,对学生受伤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学生在学校受伤,各方担责的情形如下

      1、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

      2、如果是学生在校内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那么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十岁以下的学生在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受伤的,法律通常认定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已尽到管理职责;

      第二种,十岁到十八岁的学生在学校、培训机构受伤的,学校通常不承担则责任,除非学生的监护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此时,学校需要承担一部责任。

      三、校园暴力的应对方法

      (1)学校设门卫。门卫要符合以下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思想正派,责任心强。

      (2)学校门卫实行轮换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24小时值班;非寄宿制学校在学生上课时间前30分钟开始值班,放学以后30分钟下班,上述时间之内必须有门卫值班。

      (3)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未持有规定的证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后进入学校。门卫在登记时必须查验证件、问明事由后才能放行,如果有条件联系到相关人员,门卫有联系并核实的义务。

      (4)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应来访者要求,可以与学校办公室或者有关老师、学生联系。

      (5)有人强行闯入校园,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负责老师,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

      (6)老师要平等对待学生,不得歧视学习成绩差或有其他缺点的学生。

      (7)老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老师语言要文明,不得侮辱学生。

      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校园暴力,此时校园暴力侵权责任承担一方往往都是校方。因为学校有义务对未成年的学生进行管理和保护,在教育他们之余还负有看护的责任。如果是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学生因为校园暴力受伤,此时校方就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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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西南州介绍、组织、容留卖淫罪律师

      文章来源:黔西南州介绍、组织、容留卖淫罪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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