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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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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6 09:13:51来源:黔西南州介绍、组织、容留卖淫罪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zjszzrlmyzls)
孩子在读幼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孩子在读幼儿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改名字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本人要表达变更姓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名字不可以另类。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有自己承担。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5、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6、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三、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二)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三)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四、侵犯姓名权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幼儿园肯定没有给孩子改名字的权利,在孩子低于18周岁的情况下,只有父母才有权利给孩子改名字,而且,所有自然人的名字一生只能改一次的,父母在给孩子改名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新名字,起一些比较另类的名字,公安机关也不会予以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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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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