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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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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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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30 11:34:14来源:黔西南行政诉讼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xzssls)
负有照护职责的人员实施性侵行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小桃(女)是初三学生(15 岁),在上体育课的时候晕倒。同学们将她送到村里的卫生所。卫生所吴医生给小桃输液,吴医生看到小桃长得很漂亮,趁她熟睡,对她实施了性侵行为。吴医生的行为将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吴医生对于小桃具有特殊职责,却利用治疗小桃的机会对其实施性侵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将被处以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扩、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戴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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