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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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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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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变更原因怎么写?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29 11:43:16来源: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gyhtjfls)

        合同变更原因怎么写?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一、合同变更原因怎么写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当事人主要因下列原因可以变更合同: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5)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上述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确定的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与受损的当事人真实意思相违背,因此,需要变更,法律赋予该当事人变更请求权是应该的。

        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

        这里所说的当事人自愿,是指在上述四种原因之外,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双方由于其他原因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变更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合同变更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

        合同本身就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因而即使在合同签订之后,只要当事人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其实都是允许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但要是一方单方面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这样的行为肯定就是无效,也不会对其他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这点还请大家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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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黔西南雇佣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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