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2-16 17:08:04来源: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dbjfls)
人民法院在证据保金过程中制作的笔录,在场人拒绝签名或者盖条的是否影响保全效力?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应当制作笔录、保全证据清单,记录保全时间、点、实施人、在场人、保全经过、保全标的物状态,由实施人、场人春盖章。有关人员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不影响保全的效力,人民法院可B笔录上记明并拍照、录像。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