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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智律师

        手机:13908593188

        律所: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邮箱:971854426@qq.com

        Q Q:971854426

        地址:贵州黔西南兴义市桔山镇兴义大道印象兴义2栋27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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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为了买房而假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产都归对方,我还能主张分割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29 09:39:57来源: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dbjfls)

        双方为了买房而假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产都归对方,我还能主张分割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概念。如果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且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离婚协议即生效,财产应依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

        但是,如果双方对财产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能够证明本次离婚中财产分割方案不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那么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的条款有效,但关于夫妻共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财产分割部分的条款,当事人可以主张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处分不是真实意思表示

        提醒大家,双方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即解除婚姻关系,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无效。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议即时生效,“假离婚”会成为真离婚。因此,在办理手续前,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

        法条 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 一 》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第六十九条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季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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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
        律师:杨智【贵州-黔西南】
        执业机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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