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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男,籍贯贵州安顺,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1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麻醉学专业,西南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和刑法在职研究生),副主任医师(省内医学专家库成员),曾任单位麻醉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医疗法规科主任,全国少有的医学和法律双学历复合人才;黔西南州律师协会刑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专案组委员;具有资深的医学背景和丰富的临床从业经验,擅长于肝脏移植手术麻醉、老年人及小儿麻醉、危重病人的抢救等。现担任贵州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及多家医院顾问,专注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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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5 10:14:09来源:黔西南担保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yzqxndbjfls)
[情案例]
花果山村依山傍水,是远近闻名的苹果种植基地。近年来,很多外出务工人员返种植苹果,苹果产量大增。由于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帮助村民解决销售难题,村民委员会打算以自己的名义与某水果批发商签订一个长期的供货合同。
请问:村民委员会可以与某水果批发商签订合同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是合法的民事主体,能够对外签订合同。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本案中,花果山村虽然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村民委员会也具有法人资格是台法的民事主体,其可与某水果批发商签订合同。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以从事为展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没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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