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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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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邮箱:jiayueange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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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姚瑶律师于2011年获得上海大学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专业硕士学位,2014年赴美国福特汉姆法学院学习并获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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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网络小说可以做版权登记吗

        发布时间:2021-07-16 14:55:03来源:上海专利申请律师(https://www.00086.net/yyshzlsqls)

        网友:请问网络小说可以做版权登记吗

        律师:按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即可以按规定做版权登记。因此,有些专注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的人,为争取权益保护,避免被人抄袭,就会想要做网络小说版权登记,那么就得知道是否属于登记的范围。

        按规定,以下作品可以做版权登记: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因此,网络小说是文字作品,属于可以进行版权登记的范围。

        不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品,明确规定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即排除在以上规定的作品之外的。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要知道保护期限规定如下: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作者的发表权,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

        (3)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4)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5)特殊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身至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单位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最后,即使网络小说等作品未进行版权登记,但是同样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现他人有抄袭等侵犯合法权益的,即可以主张损失赔偿。并且数额较大,或者难以确定是否侵权的,那么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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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上海专利申请律师
        律师:姚瑶【上海-上海市】
        执业机构:上海德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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